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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如何申请离婚?

发布时间:2021/6/4 17:50:11 浏览次111数:23 


法定夫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间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的,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离婚,也即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能证明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能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能证明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本性;

 

(4)夫妻双方已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诸如

 

①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②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③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一方如果已经被证明死亡的,夫妻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无需申请。

 

普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多方面内容,而且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持,建议当事人在婚姻律师的介入下处理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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