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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人在外地,想离婚的话怎么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21/2/24 17:49:57 浏览次111数:22 


如果对方在外地,自己不想维持婚姻关系,想结束婚姻关系的,该如何做呢?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离婚的相关流程考虑。


结合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的。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在外地的话,协议离婚往往很难实施,只能诉讼离婚。


对于诉讼离婚,首先要解决法院地选择问题,对方在外地,如何选择法院起诉呢?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的:


①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如果对方人在外地,在想离婚的人在本地,还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离婚的,直接向本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在法院认定离婚的条件的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第(5)种包括的情形有很多,如对方有隐瞒重大疾病、对方因犯罪入狱等。诉讼离婚,建议可以让婚姻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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