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推荐律师 业务专长 客户好评 在办案件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离婚 > 文章详情

如何才能强制离婚?

发布时间:2021/2/24 17:52:47 浏览次111数:27 


在我国,是没有强制离婚的说法的。离婚最常见的就两种形式:一种是夫妻协商一致,去民政局登记离婚;一种是一方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起诉,把配偶一方作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可有:


1.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冷静期制度),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届满30日后的30日内,双方可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查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涉及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债务的分担等诸多内容, 如果当事人无法处理清楚的,建议让婚姻律师介入协助处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婚姻律师握着影响他人命运的钥匙,离婚案件做的好,那是对他人负责,对工作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选择国晖婚姻律师,您的意志、您的心愿,让我们用服务帮您实现。全国婚姻案件咨询与代理热线:400-6262-163。

法律疑难、快速解答,扫码即可与在线律师沟通。

立即留言